李国华专家

玉壶冰财务咨询

  • 擅长领域:
    税务咨询
  • 专家简介:

    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全国管理咨询师。从事税务工作20余年,熟悉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深谙企业的涉税需求,具有丰富税务实战经验,常年为税务机关、大中型企业及网校做税务筹划、税务培训等服务,并经常代表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培训。曾操刀多家大中型企业税收筹划,发表数十篇学术论文,并参编专著多部。对各种税种均有研究,先后在全国各地举办过财税专题讲座与培训,在培训中擅长将税收政策的解读和具体税务实践结合,讲授由浅入深、内容准确、分析透彻、操作实用; 授课风格生动诙谐、风趣幽默,深受学员好,业内称为“实战大师、金牌讲师”。

专家文章 (60)案例 (5)专家回答 (8)

关于职工医疗保险  2020-03-20 20:27:3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国办发【2015】57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其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汇算清缴时不能填在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基本医疗的位置。 大额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一般也不属于补充医疗保险,汇算清缴时一般不能填在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补充医疗的位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因此,大病医疗保险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大病医疗保险如果按其性质属于补充医疗保险范围的(例如2015年度深圳市实行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且属于为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可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的规定,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友情提示:大额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也不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补发工资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2015-08-28 16:17:50

答:关于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这方面没有明确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应于取得所得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您单位补发工资,应于补缴当月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所属地区有特殊规定的可以参照执行。如: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调整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大地税个〔1997〕101号)文件第一条对纳税人一次取得数月工资或补发调整工资征税问题规定,鉴于有的单位因资金短缺,对所属人员月工资(不包括当月应领取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年终分红等)数月集中支付;有的单位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标准调资,还有的晋职、晋级,其上调工资部分往往一次或分次补发。对确有上述情况的单位,报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可按照纳税人应取得工资收入的所属期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广东省关于对补发以往月份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1999〕239号)规定,对纳税人领取补发以往月份的工资(含津贴,补贴),可以把补发的工资分摊回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其计算公式如下: 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补发工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规定: 一、对于企业因资金短缺等原因未能按期支付的职工工资,且在企业会计账簿中按月计提,应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说明,情况属实的可按照纳税人应取得工资收入的所属期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对由于职务晋升、工作调动、新进人员定级等原因,按照相关工资政策规定标准调资等原因补发以往月份工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说明,情况属实的可以把补发工资分摊与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于纳税人不符合第一条、第二条的补发工资应将补发工资与当月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对于企业发放的具有考核性质的工资,如年终加薪、绩效工资等不适用上述政策规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旅游费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2015-08-26 09:27:57

根据《企业财务通则》(2006)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娱乐、旅游等支出。企业为职工承担旅游费用的, 个别税务机关对此做出可作为福利费开支的规定,如果本地区没有特别的规定,那么企业 在发生上述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时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当全额进行纳税调增。 如:《浙江省国家税务局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问:目前企业职工福利 形式多样,有旅游、疗养、集中休假等,具体范围应如何把握?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 税函[2009]3号文件精神,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 币性福利,可以计入福利费。因此,对全体职工(普惠制)集中休假性质的旅游、疗养支 出,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企业应提供内部职工休假计划、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协议、旅 游发票等相关凭证。 另外,还要关注个人所得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 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按照我国现行 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 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 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 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 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没有职工食堂的单位发放的伙食费是福利费么?  2015-08-18 08:36:24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所以,没有食堂的公司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职工的伙食费,应并入工资薪金总额,作为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关于增值税三流合一的处理?  2015-08-13 09:17:3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 第一条规定,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 (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纳税人购进货物所支付款项的单位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不一致,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但是,国家税务总局等财税部门对特定企业下发过文件的除外。个别地方对上述执行口径有放完宽。 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诺基亚公司实行统一结算方式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1211号)规定,对诺基亚各分公司购买货物从供应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总公司统一支付货款,造成购进货物的实际付款单位与发票上注明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的,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款有关规定的情形,允许其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冀国税发[2000]29号)规定,按国税发[1995]192号文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考虑到目前企业经营方式的多样性以及三角债务的大量存在,所以,在要求企业规范货款支付方向的同时,可由企业申报经县级税务机关严格审核把关,对情况属实者暂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提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会计与税务处理问题  2015-08-12 13:55:57

1、在实务中,不满足会计收入确认条件而被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况,是有可能存在的。 账务处理是:在收到货币资金时,确认货币资金增加,同时确认预收账款负债和增值税销项税额负债增加; 在未收到货币资金时,不应将货物全部价值确认为资产和相应负债。但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提前开具发票的,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因此这里又形成一项应缴税费的现实义务,必须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账务处理是:确认应收账款,同时确认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注意,这里只应确认税金部分。 2、理论上,确认会计收入,确认所得税收入并不一定就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尽管绝大多数情况下它们三者是重合的。 3、会计收入,所得税计税收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各自有各自的确认条件,在满足各自确认条件时各自分别确认。

农产品收购发票未开的发票怎么作废?  2015-08-05 10:45:50

打开开票系统里面就有已开作废

企业购买盆景花摆设办公室和食堂及职工员工宿舍如何入账?  2015-08-03 14:02:02

买的盆景花摆放在办公室应计入管理费用;给员工提供宿舍和员工食堂应通过应付福利费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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